杭政工出【2020】29号景嘉医疗工业厂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报告表发表时间:2024-11-04 14:57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杭政工出【2020】29号景嘉医疗工业厂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杭政工出【2020】29号景嘉医疗工业厂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 二、建设单位:浙江景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和拱墅区,东至杭州来益医药有限公司,南至河韵路,西至三星横港,北至崇贤村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组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六、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571-8650668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