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兴单元BJ030302-2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前公示发表时间:2024-11-20 13: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原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西兴单元BJ030302-2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地块基本信息 西兴单元BJ030302-29地块位于杭州市滨江区,东至固陵路,南至善庆庄横河绿道,西至西陵路,北至滨安路,占地面积约16065 m2。该地块目前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住宅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该地块拟规划用途为二类住宅用地(R2)。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要求,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3个(地块内12个、对照点1个),地下水采样点位5个(地块内4个、对照点1个),共检测土壤样品62个(包括6个平行样)和地下水样品8个(包括1个平行样),平行样数量满足10%质控要求,并按照相关规范完成样品检测。 根据检测结果显示,土壤中检出污染物镍、铜、镉、铅、汞、砷、锑、石油烃(C10~C40)、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浓度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铬、锌、氟化物、锡浓度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锰浓度低于《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在确定了开发地块土地利用类型的情况下,不需进行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即可直接用于该地块利用类型的再开发利用。 本地块地下水检出污染物除浊度、总硬度、耗氧量、氨氮、总氮超标外,色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氟化物、挥发酚、汞、砷、硒、铅、铜、锌、镍、锑、铝、铁、锰、钠、萘、碘化物、氯化物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pH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浓度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锡浓度低于《美国EPA通用筛选值》(2024.4)中饮用水筛选值,可吸附有机卤素浓度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总磷浓度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其中,地块内整体区域浊度检出值偏高可能与地下水监测井下层土壤过细,对细颗粒物过滤作用较小从而导致地下水洗井后浊度较高,总硬度、耗氧量、氨氮、总氮超标,总硬度、耗氧量、氨氮、总氮超标,可能与地块西北侧、北侧企业工业废水排放有关,同时也与地块所处上游区域居民住宅建设较早,生活污水排放防渗措施较差有关。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不开发、不利用,无饮用和皮肤接触暴露途径,且浊度、总硬度、耗氧量、氨氮、总氮均为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非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风险小,因此在不考虑作为饮用水的条件下,该地块地下水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可控,无需进一步修复或风险管控。 综上所述,本地块满足城市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住宅用地R2)要求,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三、委托单位 单位:杭州滨江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599号 四、地块调查机构 单位:杭州天锦环境科技咨询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88号 联系电话:0571-86506637 公众可以信函、传着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地块调查机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