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潭河(新浦桥-八亩大池)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前公示发表时间:2025-10-09 09: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原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陆家潭河(新浦桥-八亩大池)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地块基本信息 陆家潭河(新浦桥-八亩大池)工程地块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新浦路以西、潘曹街以北,本次调查地块共涉及3个区块,分别为区块1、区块2、区块3,三个区块由西浦路和生地街隔开,但陆家潭河贯穿三个区块。区块1东邻新浦路,南邻生地街,西邻西浦路,北邻浦沿单元BJ040103-04地块(原浦沿单元BJ0601-RB-12地块)等,占地面积62282 m2。区块2东邻西浦路,南邻生地街,西侧和北侧均邻新生地块临时租赁房,占地面积1494 m2。区块3东邻西浦路,南邻潘曹街,西邻在建杭州启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北邻生地街,占地面积23063 m2。调查地块占地面积共计86839 m2。地块中心经纬度为经度120.138183°,纬度30.163423°。 根据历史影像、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等信息,该地块区块1历史上主要为宅基地、水塘(陆家潭池、高泡池、新潮冲池)、陆家潭河、杭州浦沿建筑构配件有限公司、杭州高翔管桩有限公司、杭州国恒五金模具厂、杭州惠翔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废品回收站、停车场等,现状主要为东北角闲置停车场,少量临时菜地,少许树木、灌木、水塘(陆家潭池、高泡池、新潮冲池)、陆家潭河。区块2历史上主要为宅基地、水塘(无名池塘)、临时菜地,现状主要为少量临时菜地,河流。区块3历史上主要为宅基地、八亩大池、农田,现状主要为八亩大池、陆家潭河、便道、临时用房。根据规划及本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地块拟规划为陆地水域(17)、公园绿地(G1)、文化用地(A2)及文物古迹用地(1504)。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要求,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6个(地块内15个、对照点1个),地下水采样点位7个(地块内6个、对照点1个),地表水兼底泥点位8个(8个地表水、8个底泥),共检测土壤样品72个(包括8个平行样)、地下水样品8个(包括1个平行样)、地表水样品10个(包括2个平行样)、底泥样品9个(包括1个平行样),平行样数量满足10%质控要求,并按照相关规范完成样品检测。 本次调查土壤监测项目共计52项,包括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VOCs(27项)、SVOCs(11项)、pH、石油烃(C10~C40)、氟化物、锡、锌、总铬、锰。土壤样品52项检测项目中,检出23项,分别为pH值、氟化物、镉、铅、铜、镍、锌、总铬、锰、砷、汞、氯甲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二氯甲烷、反-1,2-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仿、四氯乙烯、1,4-二氯苯、石油烃(C10~C40)、锡。地块内土壤检出项中镉、铅、铜、镍、砷、汞、氯甲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二氯甲烷、反-1,2-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仿、四氯乙烯、1,4-二氯苯、石油烃(C10~C40)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铬、锌、氟化物、锡浓度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锰浓度低于《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下水检测项目共计72项,包括45项基本项(其中1,2-二氯乙烯细分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甲苯细分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地下水常规指标25项(除45项重复项外)、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锡。地下水样品72项检测项目中,检出32项,分别为pH、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钠、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铝、铁、锰、锌、铅、镉、铜、镍、锡、砷、顺-1,2-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样品中检出指标除浊度、肉眼可见物、氨氮超标外,pH、色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钠、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铝、铁、锰、锌、铅、镉、铜、镍、砷、顺-1,2-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浓度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锡浓度低于《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2025)中饮用水筛选值。另外浊度、肉眼可见物、氨氮均为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非有毒有害物质,因此在不考虑作为饮用水的条件下,该地块地下水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可控,无需进一步修复或风险管控。 本次调查底泥检测项目共计52项,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和7项特征指标(pH、锌、总铬、锡、氟化物、锰、石油烃C10-C40)。底泥样品中共检出指标14项,分别为pH、氟化物、镉、铅、铜、镍、锌、铬、锰、六价铬、砷、汞、石油烃(C10-C40)、锡。检出指标中pH值范围在8.01~8.75,底泥中镉、铅、铜、镍、六价铬、砷、汞、石油烃(C10~C40)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铬、锌、氟化物、锡浓度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锰浓度低于《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陆家潭河贯穿本次调查地块,河道地表水监测项目共计30项,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硒、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五日生化需氧量、铜、锌、砷、汞、镉、铬(六价)、铅、锡、锰、苯、甲苯、二甲苯(细分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并[a]芘。地表水样品中共检出指标19项,分别为pH、水温、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锰、铅、铜、锌、锡、砷。检出指标中除pH、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超标外,溶解氧、氨氮、总磷、氟化物、氰化物、铅、铜、锌、砷浓度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锰浓度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锡浓度低于《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2025)中饮用水筛选值。地表水中pH、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超标,可能因为早期生活污水排入,后期陆家潭河水流速度缓慢,水体交换能力差,导致pH、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超标。此外,本次调查地块及周边地表水为非饮用水源,仅作为景观水体和灌溉用水,无人体健康风险。 综上所述,陆家潭河(新浦桥-八亩大池)工程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用途要求,不需要进入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本报告仅针对调查时土壤环境质量做出评价,不作为后期项目建设依据。 三、委托单位 单位:杭州益谷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六和路368号一幢(北)三楼D3413室 四、地块调查机构 单位:杭州天锦环境科技咨询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88号万轮科技园3号楼708室 联系电话:0571-86506689 邮箱:596580304@qq.com 公众可以信函、传着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地块调查机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