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发表时间:2025-12-16 08:2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 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杭州路弘科技有限公司实验 室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项目 二、建设单位: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浙江省毒品技术中心) 三、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浙江警察学院15幢技侦楼 四、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组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6日-2026年1月14日) 六、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1-8650668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